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规范执法文书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体局:
根据《辽宁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沈阳市司法局《关于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本系统“运动员技术等级行政确认”、“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行政确认”相关证明事项可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进行了明确,为贯彻省、市两级文件指示,规范执法,现制定本系统统一的执法文书,望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项
的通知》(沈法治办发〔2019〕14号)
2.体育项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三级运动员)
3.体育项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三级社会体
育指导员)
4.办理XXX特别授权书(参考样本)
5.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6.申请人承诺书(三级运动员)
7.申请人承诺书(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8.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图
沈阳市体育局
2019年9月12日
附件1:关于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3:沈阳市体育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社会体育指导员).docx
附件4:沈阳市体育局办理XXXX特别授权书(范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