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自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以来,我国体育产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以2016年我市颁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为标志,我市体育产业总体呈现出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体系逐步完善、消费水平稳步提高、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的发展态势。但总体来说,与建设体育强市、打造北方运动高地目标和实施健康沈阳战略的任务要求相比,我市体育产业在规模结构、有效供给、主体培育、消费引导和政策完善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要素保障,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市场主体,激发消费热情,为沈阳培育新优势、构筑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旨在强化体育产业要素保障,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让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有为市长亲自批示,要求尽快提出我市落实方案,积极争取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按照市长批示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在主管市领导的组织指导下,市体育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若干措施》,并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修改完善。
二、文件中的亮点
《若干措施》力求简洁明了、精准高效、切合实际,主要从扩大赛事有效供给、创新场地建管模式、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强化产业多元支撑、促进消费市场繁荣、完善落实产业政策等6个方面提出了20条举措。其中创新性政策措施针对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瓶颈和痛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沈阳是省内首家提出发放惠民体育消费电子券的城市。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创新消费引导机制,我市率先提出建设全市统一的体育惠民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发放惠民体育消费电子券。
(二)为落实国家和省体育产业基地建设要求,发挥聚集效应、规模效应以及对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创造体育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市提出对新命名的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和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5万元奖励。
(三)进一步提升各级赛事品质,通过引进国内外顶级赛事、巩固发展职业赛事、培育自主IP赛事、突出区域性特色赛事、发展校园体育赛事等举措,努力打造与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相适应的高水平赛事体系。
(四)为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市民高品质生活,提出科学规划布局和建设一批体育场地设施,要求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3处公共滑冰、滑雪场地,推广使用可移动式冰场和仿真冰场。积极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
三、文件的意义
《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旨在为企业降成本,为全民健身增便利,为沈阳振兴发展添活力,除了注重政策落地,提出刚性的落实要求和具体的政策措施以外,坚持抓实务实,对未来三年的赛事培育、基地创建、政策制定、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两个清单69项具体任务,对当前及未来我市体育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