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三次关于持续推动全民健身助力民营体育场馆发展的提案(第0312号)的答复
杜文魁委员、杨功涵委员、金明哲委员、连志萌委员、章楠委员、赵 东委员、马平委员、曲国政委员、王振飞委员、朴成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动全民健身助力民营体育场馆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体育场馆运营是世界性的课题,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级各类场馆的社会体育资源,发挥场馆的社会功能和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实现经营发展和公益惠民相互融合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四维体育运动中心是我市空间利用率最高的体育场馆,其创新性运营模式适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省、市体育局对此十分重视,2017年省体育局命名沈阳市四维羽网健身俱乐部为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寄希望于四维模式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市体育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保持与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的沟通衔接,努力争取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称号。
一、加强与相关部门有效衔接
沈阳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体育场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体育部门与发改、规划等部门的沟通渠道十分畅通,我们会抓住各种机会将城市规划、配套设施、停车位规划等方面的诉求转达给各部门,让市政府和各部门的思想认识有所转变,尽可能的将相关体育设施配套要求贯彻落实到各类城市设施建设中,为民营体育场馆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体育产业优惠政策落地
2016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对体育场所水电气热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政策落实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问题,为此,我们多次与市发改委相关部门沟通,并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研究讨论政策落实具体措施,部署各区县体育局将文件精神转达到各体育企业。2019年10月,我局再次对全市199家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进行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电价及气热价格均符合文件规定,水价方面落实效果显著,存在水价问题的场所占全部调查场所比重为5%。
4月28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此文件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办发43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措施,从赛事有效供给、体育场地建管模式、市场主体培育、产业多元支撑、促进体育消费、完善和落实体育产业政策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
三、加强对体育企业支持力度
一是开展体育产业统计监测,全面掌握我市体育企业发展情况;拟成立沈阳市体育产业创新发展联盟,引导和协调各类体育市场主体交流合作、资源共享;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计划。二是在《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我们也提出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财政资金用于惠民体育消费电子券发放,拓展体育消费空间。三是我们将与市总工会开展合作,灵活运用工会会员服务卡。在全市范围内寻找定点服务体育场馆,培育固定消费人群,达到全民健身和场馆运营双赢的效果。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体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