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三次关于公共休闲健身区域增设儿童活动场地的提案(第0049号)的答复
吴辉委员、赵淮林委员:
您好!您在沈阳市政协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公共休闲、健身区域增设儿童活动场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体育局领导高度重视您的建议,责成群体处具体负责,抓好落实。近几年,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宗旨,我局在满足特殊人群(残疾人、老人、儿童)的健身需求问题上高度重视,逐步开展多项举措,改善特殊人群健身环境,效果显著。
在研究制定“十四五”全民健身计划中,将明确加大儿童等特殊人群健身设施、区域的投放力度,让孩子们有属于自己的活动场地,享受健身带来的快乐,逐步改善肥胖问题。今年持续提档升级的室外健身器材中,包含有适合儿童使用的健身器材。虽然近几年出现儿童因使用健身器材受伤要求赔付的案例,但我局会克服障碍,会同各区、县(市)体育部门专题研究增设儿童健身设施、区域问题,结合各区实际,提高监管力度,尽全力解决此问题。同时,协调市教育局,加大中小学体育场地在节假日、课余等可利用时间向儿童、居民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满足儿童活动、健身需求,争取逐步改善儿童肥胖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