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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 下午2:33:46 星期一 
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人大第十七届四次关于解决健身器材在城市健身广场超期服役的问题确保市民安全健身的建议(第0304号)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5-10-13来源:沈阳市体育局【字号:

尊敬的姜秀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健身器材在城市健身广场超期服役的问题确保市民安全健身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沈阳市全民健身事业的高度关注和宝贵建议!您提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建议切实可行,对进一步优化健身设施管理、保障市民健身安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沈阳市健身器材设施现状

近年来,市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持续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网络,逐年安装配置健身器材设施。目前,全市社区、村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共配置健身器材设施近7万件,实现“15分钟健身圈”,社区、村屯全覆盖,有效满足了市民日常健身需求。但受器材使用年限、自然损耗及维护成本等因素影响,部分健身器材存在锈蚀、松动等问题。经排查统计,全市超期服役的健身器材占比约三分之一,近2万件。由于器材更新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结合当前市级财政实际情况,一次性完成全部超期器材更换难度较大。为此,市体育局将制定分步实施计划,统筹推进健身器材更新维护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体育局将坚持“安全为先、统筹推进、长效管理”原则,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发力:

(一)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稳步推进器材更新

积极争取省级、市级专项资金,将健身器材更新纳入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主动对接省体育局,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省级健身器材等项目支持,确保每年新增配置健身器材设施1500件以上,优先用于更换超期服役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器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建,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加大健身设施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多元投入机制。

(二)压实区县(市)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力度

按照《沈阳市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要求,健身器材设施实行属地管理,资产划拨至各区县(市),由属地负责维修维护。我们进一步明确区县(市)更新任务,将健身器材更新维护纳入民生赛道各区县(市)考核任务,督促各区县(市)制定器材采购计划,根据各自财政情况实际,采购安装健身器材50件以上。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指导各区县(市)对辖区健身器材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一器材一档案”电子台账,实时掌握器材使用状态,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三)健全巡查维护机制,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督促各区县(市)加强日常巡检,依托乡镇(街道)、社区(乡村)网格化管理体系,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健身器材设施开展全覆盖巡查,重点检查器材稳固性、零部件完整度及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在每件健身器材设施上粘贴报修电话或二维码,鼓励市民监督举报破损器材,确保及时维修维护,重大隐患立即停用并限期更换。

同时,市体育局将加大全民健身安全宣传力度,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提升居民科学使用器材的意识和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沈阳市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持续监督指导,共同为市民营造安全、优质的健身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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