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第十七届三次关于推进高校企事业机关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建议(第0393号)的答复
尊敬的阚雪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高校企事业机关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沈阳体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们会同市教育局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是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体育事业、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内容。自2021年4月国家体育总局将沈阳市确定为全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地区以来,沈阳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深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工作,试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使用效益不断提升,群众健身更加便利化、场馆运营更加智慧化、便民服务更加人性化、服务供给更加特色化、运营管理更加专业化。
一、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情况
1.先行做好公共场馆试点开放。目前,我市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场馆共有13个,分别为沈阳市全民健身中心、沈阳奥体中心、和平区全民健身中心、皇姑区全民健身中心、大东区全民健身中心、苏家屯区全民健身中心、辽中区全民健身中心、法库全民健身中心、沈河区东陵街道保利社区文体中心、铁西区四维国际健身俱乐部、大东区海翔和运动工场、怪坡滑雪场、沈阳体育学院滑冰馆,涵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场馆、社区自我管理等多元化的“沈阳运营模式”,年接待健身群众约240万人次,年赛事活动达到300多场次。其中,市全民健身中心、奥体中心、区级全民健身中心和社区综合文体中心,每年8月8日全天免费开放,每年8月全月(除8日)全天低收费开放,除8月份外,每天8:00-12:00低收费开放。市全民健身中心,区级全民健身中心对未成年人、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沈阳奥体中心对未成年人、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
2.公共体育设施助力全民健身。目前,我市具备安装公共体育设施条件的公园、广场、社区、村(屯)已全部配备公共健身设施,建成“15分钟健身圈”,城市社区打造“10分钟健身圈”。全市现有全民健身中心10个、健身场馆1003个、健身公园广场110个、室外球场2085个、健身步道425条,室外健身路径70000余件,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46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54.5%以上,实现了全地域覆盖、全人群共享。建成丁香东湖、中山公园、沈水湾公园3个智慧体育公园。建成世界最大泵道公园,并举办UCI泵道世锦赛。2023年,安装配置36套农村健身设施,15套城市智慧体育设施,为公园、广场,社区、村屯安装配置1800件健身设施。全年举办冰雪活动300余场次;组织社区(村屯)运动会200场,特别是举办市民运动会之建筑工人、残疾人、教师、医生护士、环卫工人等专场运动会引起强烈反响。举办“家门口”的群众性体育活动800余场次,参与市民近500万人次,实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
二、高校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情况
《高等教育法》明确提出高校有依法依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这其中包括对校园的管理。另一方面,高校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应积极向社会开放校园,更好发挥大学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等功能。您的建议非常有价值,也代表着民众的呼声,多年来,市教育局始终高度重视推进大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与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协调、督促高校平衡好校园秩序、师生权益和社会公共需求,推动校园开放,要完善相关机制,做好服务保障。同时积极协助市政府相关部门,督促高校推进高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有序推进高校体育场馆设施对外开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