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第十六届三次关于增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议(第0276号)的答复
姜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体育局从惠及全市人民,提高大众健康水平的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公共体育产品的供给水平和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健身事业全面发展。几年来,市、区县(市)两级政府在社区、村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安装、更新室外健身器材6万余件、修建健身步道100余条,实现“15分钟健身圈”目标。今年,市体育局将采购安装30套智能组合器材和200套新国标室外健身器材,增加体育设施覆盖面。根据您提出的增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议,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做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市体育局指导各区、县(市)进一步完善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对我市社区及体育场所健身设施进行规划和科学管理,在不影响社区居民生活的情况下,建设适合小区居民健身场地,更新体育设施。社区兼职人员负责健身器材维护工作,杜绝社区公共体育场地和运动设施被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为健身人群提供保障和服务。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动公共设施建设。市体育局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扶持鼓励开发商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的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市体育局将会同市城建、交警等职能部门,积极推动城市健身步道建设,对城市人行道建设维修升级,对占道堆放物品和机动车、电动车占道行驶行为加强管理,达到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各守其规、各享其安的城市和谐状态。
三、加大学校开放力度,满足广大市民就近就地健身需求。几年来,全市对外开放的学校已经有300余所,在确保学校安全的前提下将继续对外有序开放。市体育局倡导有场馆资源的单位在保证安全不影响办公秩序的条件下,有偿或者低收费对外开放,有效缓解居民就地就近健身需求。
四、加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和维护,提高使用效益。
市体育局制定了《沈阳市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办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健身器材的管理、维护、维修资金使用、维修时限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2017—2019年更新健身器材(新国标认证)8000余件。加强市民爱护体育设施教育宣传,养成爱护体育设施、文明健身的良好习惯。
感谢您对我市体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