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体育局关于授予张大鹏等24人次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通知
各训练及相关单位: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材料齐全,成绩有效,符合授予标准,公示的相关信息无异议。现授予张大鹏等24人次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情况如下:
一、田径(11人次)
沈阳师范大学:
张大鹏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孙松楠、车易达
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
李星毅、刘璐鑫(女子3000米、5000米)、赵嘉怡(女子3000米、5000米)、任子静(女子400米、800米)、郭欣然
二、五人制篮球(2人)
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
王骞、廖俏
三、沙滩排球(2人)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体育联合会:
李欣甜、毛馨瑶
四、手球(5人)
沈阳市第五中学:
李厚燃、张致玮、樊雨辰、李俊辰、丁明宇
五、跆拳道(2人)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齐锌怡、潘美含
六、射击(1人)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季宏洋
七、乒乓球(1人)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姚斯琦
沈阳市体育局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