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体育局关于授予韩嘉颖等10人次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通知
各训练及相关单位: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材料齐全,成绩有效,符合授予标准,公示的相关信息无异议。现授予韩嘉颖等10人次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名单如下:
一、三人制篮球(2人)
辽宁省实验中学:
韩嘉颖(女)、曲欣竹(女)
二、田径(4人次)
沈阳师范大学:
倪铭键、孙东雷、张嘉琪(男子100米、男子200米)
三、篮球(4人)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孙浩轩、高鸣博、李中奇、邹昆伯
沈阳市体育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