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体育局关于授予高鹏等8人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通知
各训练及相关单位: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辽宁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材料齐全,成绩有效,符合授予标准,公示的相关信息无异议。现授予武术散打、游泳、花样滑冰、射击等4个项目8人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名单如下:
一、武术散打(1人)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高 鹏
二、游泳(3人)
个人:阎子骏
沈阳冠道体育管理有限公司:邢茜文(女)、张晨笑(女)
三、花样滑冰(3人)
华润(沈阳)地产有限公司冰纷万象滑冰场:刘子瑜(女)、汪楚甯、王晗懿(女)
四、射击(1人)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李政辉
沈阳市体育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