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体育局行政确认权力裁量基准表
沈阳市体育局行政确认权力裁量基准表
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确认自由裁量权基准
行政确认事项 | 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确认 |
设定行政确认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辽宁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体竞字[2014]58号)第五条 辽宁省体育局授权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体育局为二级、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批单位。 |
行政确认条件 | 1.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规定的省级及以上比赛中,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可以申请等级称号,运动员以测试或其他非正式身份参加比赛获得的成绩,不得申请等级称号;2.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3.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 |
申请材料 | 1.《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二份(运动员本人填写完整并注明教练员姓名,学籍和参赛代表单位法定代表人填写意见并签名,加盖学籍和参赛代表单位公章);2.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竞赛组委会核准下发的有效成绩证明单(有记录项目)、获奖证书、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运动员学籍、参赛代表单位公章),集体项目还需提供竞赛组委会核发的上场证明;3.公示结果无异议证明材料原件(加盖运动员学籍、参赛代表单位公章);4.市教育局备案批准的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全国比赛的提交);5.运动员照片2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同版);6.集体或团体项目代理人需提供:(1)授权委托书原件(学籍学校、参赛代表单位):(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运动员学籍、参赛代表单位公章);(3)申请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需出具放弃其余名额的声明(参赛代表单位签字盖章); |
办理行政确认程序 | 申请—窗口受理—资格审核—网上公示—确认发证 |
确认时限 | 30个工作日 |
行政确认的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 受理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受理时间:工作日;监督机构:沈阳市体育局纪委;公示网站:沈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 |
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确认自由裁量权基准
行政确认事项 | 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确认 |
设定行政确认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11月22日 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第十条 申报本项目二级裁判员,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
行政确认条件 | 达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明确的标准;1.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和相应的身体素质;2.任三级裁判员满两年;3.不少于三次在县(区)级体育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4.参加裁判员晋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
申请材料 | 1.申请二级裁判员登记表;2.理论考试成绩单、实践考试成绩单;3.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证;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一寸照片两张;6.体育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
办理行政确认程序 | 申请—窗口受理—资格审核—网上公示—确认发证 |
确认时限 | 10个工作日 |
行政确认的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 受理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受理时间:工作日;监督机构:沈阳市体育局纪委;公示网站:沈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 |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确认自由裁量权基准
行政确认事项 |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确认 |
设定行政确认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1993年12月4日 国家体委第19号令发布)第十条 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批准授予权限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 |
行政确认条件 | 达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明确的标准;1.获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两年以上;2.基本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和指导工作;3.基本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全民健身工作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4.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良好效果和影响;5.具有指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
申请材料 | 1.申请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表;2.理论考试成绩单、实践考试成绩单;3.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证;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一寸照片两张。 |
办理行政确认程序 | 申请—窗口受理—资格审核—网上公示—确认发证 |
确认时限 | 5个工作日 |
行政确认的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 受理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受理时间:工作日;监督机构:沈阳市体育局纪委;公示网站:沈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确认自由裁量权基准
行政确认事项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确认 |
设定行政确认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1号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2000第5号令《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
行政确认条件 | 1.业务和活动范围必须符合发展体育事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并遵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 2.有与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当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关键业务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由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3.有与所从事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体育场所和条件 |
申请材料 | 1.设立申请书;2.办公地点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3.章程草案;4.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 组织机构负责人员登记表:写明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相应的职务、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6. 财务人员简介:包括财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7. 办理特许运动项目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交单位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环保措施、应急处置措施预案。 |
办理行政确认程序 | 申请—窗口受理—资格审核—确认发证 |
确认时限 | 5个工作日 |
行政确认的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 受理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受理时间:工作日;监督机构:沈阳市体育局纪委;公示网站:沈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确认自由裁量权基准
行政确认事项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确认 |
设定行政确认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1号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2000第5号令《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
行政确认条件 | 1.业务和活动范围必须符合发展体育事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并遵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 2.有与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当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关键业务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由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3.有与所从事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体育场所和条件 |
申请材料 | 1.提出变更书面申请; 2.申请要写清变更事项、原因和方案等; 3.变更住所的,应出具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出具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 5.变更资金的,应提交有关资产变更证明文件等材料。 |
办理行政确认程序 | 申请—窗口受理—资格审核—确认发证 |
确认时限 | 5个工作日 |
行政确认的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 受理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受理时间:工作日;监督机构:沈阳市体育局纪委;公示网站:沈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确认自由裁量权基准
行政确认事项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确认 |
设定行政确认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1号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2000第5号令《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
申请材料 | 1.注销申请书; 2.登记证书副本; 3.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出具的清算报告。 |
办理行政确认程序 | 申请—窗口受理—资格审核—确认发证 |
确认时限 | 5个工作日 |
行政确认的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 受理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受理时间:工作日;监督机构:沈阳市体育局纪委;公示网站:沈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 |
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确认
自由裁量权基准
行政确认事项 | 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确认 |
设定行政确认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和《沈阳市公共体育设施条例》 |
行政确认条件 | 行政确认材料告知书规定的9项内容材料齐全:1.行政确认申请;2.行政确认申请材料清单;3.项目综合评审意见相关文件;4.项目规划审批手续相关文件;5.项目相关的专家谁意见文件;6.政府、人大等相关部门的会议纪要7.工程项目意见书;8.规划图纸、新旧场地照片等相关资料;9.大型体育设施项目行政确认听证相关文件。 |
申请材料 | 1. 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申请书;2.拆迁场地的土地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重建场地的规划书。包括地形图、建筑平面图(市测绘院的地形图复印件,重建设施用红笔勾出,盖建设方公章);4.资金说明或证明;5.经专家论证的可行性报告;6.设计图;7.改变功能用途的,应提供政府、人大等相关部门的会议纪要。 |
办理行政确认程序 | 申请—窗口受理—资格审核—网上公示—确认发证 |
确认时限 | 5个工作日 |
行政确认的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 受理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受理时间:工作日;监督机构:沈阳市体育局纪委;公示网站:沈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