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确认办理规程
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确认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明确了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确认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联系信息。
2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审批。
3 审批编号
由政务办统一编号。
4 审批单位
沈阳市体育局(简称“市体育局”)
5 审批对象
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自然人。
6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主席令第55号公布,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
(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09年4月13日国家体育总局新修订)第八条;
(3)《辽宁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4版)》(辽体竞字[2014]58号)。
7 办理条件
(1)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2)参加省级以上规格的赛事,并取得相应的成绩;
(3)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
(4)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取得的等级称号由运动员所属单位一次性集体办理。
8 办理方式
直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体育窗口办理。
9 审批申办材料
(1)《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A3纸)一式三份;
(2)《真实性承诺书》一份;
(3)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竞赛组委会核准下发的有效成绩证明单;
(4)运动员注册证、注册证明等比赛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5)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加盖运动员学籍、参赛代表单位公章);
(6)学校和市教育局备案批准的证明材料各一份(参加全国比赛的提交);
(7)运动员照片2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同版);
(8)外省户籍运动员注册辽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运动员学籍、参赛代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外市户籍运动员注册沈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运动员学籍、参赛代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外市户籍学生运动员注册沈阳学校学籍的证明材料(市教育局)及加盖运动员学籍、参赛代表单位公章的原件一份。
10 流程图
11 审批程序
(1)政务中心体育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相关要件材料;
(2)工作人员受理;
(3)工作人员提交综合材料及情况报告报领导审核;
(4)提交上一级领导审核;
(5)审核结果在公示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告知申请人。
12 审批内容
对申请人提交的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结论。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发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13 办理时限
除公示日期外,4个工作日。
14 收费款项
无
15 重要提示
(1)所有材料要求准确,不能涂改;
(2)成绩证明单及获奖证书要有裁判长亲笔签名;加盖公章齐全。
16 联系信息
(1)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B区02 窗口。
(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联系电话:024-83963940 。
(4)交通指引:159路;214路;244路;265路;293路;295路、地铁2号线。
(5)申请表格范本、申请书范本到市体育局官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地址:http://www.sytyj.gov.cn/sytyj/bszn/li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