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体育局关于“三大球”项目奖励的实施细则
为推动“三大球”振兴发展成为沈阳由体育大市向体育强市迈进的标志引领,促进我市竞赛表演市场繁荣,进一步激发体育消费潜能,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三大球”项目奖励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三大球”是指足球、篮球、排球项目。“三大球”顶级职业体育联赛是指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篮球职业联赛、中国排球超级联赛;
二、奖励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如市政府与俱乐部针对“三大球”赛事成绩奖励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不执行此项政策。
奖励时间和所需佐证材料另行通知。
沈阳市体育局
2024年4月18日